設計專利加速審查試行作業方案
設計專利加速審查試行作業方案
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日前公布「設計專利加速審查試行作業方案」,將於112年9月1日起受理設計專利加速審查申請。有關申請設計專利加速審查的相關資訊整理如下:
- 「設計專利加速審查試行作業方案」的試行期間
112年9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 加速審查申請時點
接獲初審即將進行審查通知起至接獲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
- 申請方式
僅接受以電子方式提出申請。
- 費用
試行期間免申請規費
- 可申請加速審查之事由
(1)事由1:第三人商業實施
以事由1提出加速審查審請者應檢附第三人為商業實施之證明文件(例如產品型錄、報章雜誌等),並敘明該第三人資訊、實施行為起始時間。
(2)事由2:所申請設計獲國內外著名設計獎項
以事由2提出加速審查審請者應檢附與申請人名稱相符的獎狀及所對應設計外觀之證明文件。可受理的設計獎項包括:
- 我國金點設計獎
- 德國iF獎(iF Design Award)
- 德國紅點設計獎(Red Dot Design Award)
- 日本優良設計獎(Good Design Award)
- 美國傑出工業設計獎(International Design Excellence Award, IDEA)
(3)事由3:新創企業之設計專利申請案
以事由3提出加速審查審請者,如為我國企業則無須檢送證明文件;如為外國公司應檢附設立證明文件,並提供中譯本,上述文件如非正本者,應提供切結書。
所謂「新創企業」指依我國公司法或外國法律組織登記設立未滿8年之公司。公司成立日至申請設計專利之日(申請日)未滿8年者,可申請加速審查。如有主張優先權者,以最早優先權日為準。
每一新創公司於同一年度申請加速審查之設計專利以3件為限。
- 加速審查的審查期間
原則上,在提出申請後的2個月內(在無文件不齊備的狀況下),申請人可收到審查通知(包含核准審定或是審查意見通知函)。
以上為目前可得知的重要資訊,如日後有更新內容時,本所將隨時提供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