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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韓國專利法修法重點

2022年韓國專利法修法重點

 

  • 前言:

韓國智慧財產局(Kore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KIPO)於2021年度對韓國專利法(Korean Patent Act)的部分條文進行了修法,並已於2022年4月20日開始正式生效。本次的修法重點主要在改善專利申請人於審查過程中的權益,並提供專利申請人在其專利申請案被核駁時有更多元的選擇,使專利申請人之專利申請權能夠更完善的被保護。因此,本文將整理本次韓國專利法的相關修法重點,以期對未來欲申請韓國專利的專利申請人提供一點幫助。

 

  • 本次修法重點:
  1. 審查費用的退款:

如果專利申請人在第一個審查意見書(Office Action ,OA)發布前選擇撤回/拋棄申請案,則審查費用會全額退還;如果專利申請人在回應第一個審查意見書的最後期限之前選擇撤回/拋棄申請案,則退還1/3的審查費用。

 

  1. 針對專利核駁審定書的訴願期限延長至3個月:

專利核駁審定書的訴願期限從原本的30天延長至3個月,為專利申請人提供充分的時間來準備相關資料以提出訴願,進而減少不必要的期限延展。

 

  1. 導入分離申請案(Separate application):

專利申請人在原申請案收到核駁審定後,可以向韓國智慧財產權審判及上訴委員會 (Korea Intellectual Property Trial and Appeal Board, IPTAB) 提起訴願。而當專利申請人收到IPTAB針對訴願所發出的駁回決定後,可以於30天內提出分離申請案,以保留原申請案於核駁審定中未被核駁的請求項。 

 然而,若該分離申請案在後續收到審查意見書的情況下,則允許修改的範圍將受到限制,且不能基於該分離申請案再提出任何其他申請(例如,再就該分離申請案提出額外的分離申請案或分割申請案)。

以下將簡單介紹可以提出分離申請案之請求項:

   

 

  • 本次修法影響
  1. 審查費用的退款:

這項規定有效減少專利申請人在放棄(撤回/拋棄)專利申請後損失的申請成本,不僅可以讓專利申請人在進行專利申請的佈局時有更大的彈性和靈活性,也能使申請人更容易管理其專利申請程序的成本。

 

  1. 針對專利核駁審定書的訴願期限延長:

以往在收到核駁審定後僅有30天的時間給專利申請人針對核駁理由提出訴願,容易使專利申請人在準備不足的情況下喪失取得專利權的機會。本次將訴願期限放寬至3個月,意味著專利申請人將有更多的時間針對核駁審定書中的核駁理由,並準備更充足的資料以提出訴願,無疑提供了專利申請人更多的機會來爭取其專利權。另一方面,訴願期限的延長也能相對減少專利申請人因時間不足而提出延展的要求,有效避免審查進度延宕。

 

  1. 導入分離申請案(Separate application):

對於專利申請人來說,這意味著他們可以在被原申請案確定被核駁後提出分離申請案,藉由原申請案未被核駁的請求項來取得專利權。藉此,專利申請人可以更靈活的運用分割申請案或分離申請案的方式,來保護其發明。

要補充的是,分離申請案(Separated application)相較以往常被使用的分割申請案(divisional application)具有更多限制,例如分離申請案在所有請求項均被核駁的情況下不得提出,且不得再就該件分離申請案另提出分割申請案或分離申請案。因此,分割申請案在目前申請韓國專利中被使用的優先程度仍高於分離申請案。惟,本次修法後導入的分離申請案系統,能夠提供專利申請人在無法使用分割申請案(例如錯過提出時機)的情形下的另一個選擇。

 

  • 結論

綜上所述,本次韓國專利法的修正旨在為專利申請人提供更多的靈活性來管理其專利申請程序的成本,並可在被核駁後有更長的時間提出訴願。此外,通過引入分離申請案制度,可以提供專利申請人除了分割申請案以外的另一個管道,從更多面向保護專利申請人之發明,同時也使得韓國的專利系統更加完善和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