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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

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 

根據智慧財產局的統計,目前發明申請案收到第一次審查通知的平均時間是8-9個月,而平均審結期間是14-15個月。這樣的審查進度雖較之前有大幅進步,但對於新創公司而言,似乎還嫌過長。有鑑於此,智慧財產局於決定民國110年1月起執行「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以期協助具研發能力的新創公司儘速確認專利取得可能性及獲取專利權。

根據之前的試行結果顯示,在此方案下可協助新創公司取得專利權的時間大幅縮短至4個月以內。由於執行結果良好,因此智慧財產局決定民國112年1月起繼續試行1年。

以下茲就112年「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的相關程序與要件進行說明:

一、適格申請人

申請人須為「新創公司」,而所謂「新創公司」指公司登記設立日至專利申請案之申請日未滿8年者(註1)。該新創公司須為發明專利申請案申請時之申請人,且該新創公司於申請本方案時仍為該發明專利申請案之申請人。

外國新創公司亦可申請本方案,但申請時須檢附外國公司設立日期之證明文件。

二、適格專利申請案

(1) 發明專利申請案申請時有委任代理人。

(2) 須於接獲即將進行實體審查通知後至接獲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前提出申請。

(3) 須以電子方式填寫申請書提出申請。

(4) 每月僅受理6件申請,同一新創公司每年最多受理5件。

三、方案流程

說明:

  • 申請人依一般程序提出發明專利申請,在收到「即將進行實體審查通知」後(收到第一次審查意見書之前),即可提出申請新創積極審查。
  • 經審查通過符合本方案之相關規定後,智慧局即會開始進行實體審查並於提出申請後1個月內提供申請人「面詢資料」。「面詢資料」包括檢索報告與其他不予專利事由的意見簡述。當然,如申請案經審查後無不予專利之事由,會直接給予核准審定書及檢索報告。
  • 申請人收到面詢資料後1個月內辦理積極型面詢,在面詢會議中,申請人在參可依據面詢資料內容提出申復說明及修正方向,審查人員會依個案情況給予修正建議,加速其專利布局進程。
  • 在面詢會議後,如申請人依面詢結果提出修正,則會很快地接獲到核准通知。如申請人基於本身之商業考量或專利布局不依審查人員意見修正時,智慧局將循一般審查程序以審查意見通知函通知申請人。另外,審查人員亦可能因案情無法提供修正建議,而建議撤回專利申請改以秘密保護之。

 

根據智慧局所公布的內容,申請人於110年申請「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平均約24日可接獲面詢資料,之後24日內會進行積極型面詢。整體而言,平津方案的執行時間約3個月,符合4個月內取得專利的規畫。申請人如符合新創公司的資格者非常建議您進行本方案。

 

註1:110與111年的新創公司定義為公司登記設立日至專利申請案之申請日未滿5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