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3768128

403台中市西區忠明南路270號9樓之4

商標代理人資格取得之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

商標代理人資格取得之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

在2023年通過的「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中,第6條第2項規定商標代理人,應經商標專責機關舉辦之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及格或曾從事一定期間之商標審查工作,並申請登錄及每年完成在職訓練,始得執行商標代理業務。另在2024年5月1日發布之「商標代理人登錄及管理辦法」第2條中規定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每年或間年舉行一次考試,但得視考試需要增減或暫停辦理之。

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科目包括「商標法規」、「商標申請註冊實務」、「商標相關國際規範及法規」、「商標爭議實務」及「商標檢索及分析」等五科,可單獨報考,採科別及格制,應試科目成績及格者,其效力自該次考試成績單寄發日起保留三年,各科目分別計算。在最新的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七條之一、第八條修正草案中規定,考試報名費,紙本考試,每人每科新臺幣一千二百元;電腦化測驗,每人每科新臺幣二千元。

有意取得商標代理人資格者,請注意智慧財產培訓學院(TIPA)所公布的「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商標認證」考試時間。